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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编制存在质量问题,这些企业和编制人员被点名通报

时间:2023-08-25 17:16:33    来源:腾讯网

8月2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又公布了一批已经完成失信记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资料图片)

由淮安雨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宿迁盛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挤压铝型材项目(光伏配套)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如下质量问题: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对项目厂界西侧20米处的敏感目标(熊庄15人)、北侧55米处的敏感目标(大沟边26人)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和噪声影响预测,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中“6.4.2 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声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并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6.4.3 噪声预测应给出建设项目建成后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及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值,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淮安雨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569196685K)及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刘敬武、主要编制人员高昂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二

由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编写的《扬州锦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块煤矸石新型烧结多孔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①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项目利用建筑渣土、煤矸石、尾矿渣、河道淤泥、自来水厂污泥等为原料生产烧结多孔砖,报告表提出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分别为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不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适用范围中“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污泥、垃圾、其它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过程”要求,该项目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中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80毫克/立方米;②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表3-4中提出项目厂界距离张庄100米,附图2中标注张庄与项目厂界距离为80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1MKC8P6P)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黄旻旻、主要编制人员陈丽娟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三

由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连云港华耀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表3-4中提出项目厂界距离薛埠村220米,根据附图2比例尺测量显示薛埠村与项目厂界距离远小于220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398384875C)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朱福波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四

由江苏绿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写的《江苏宝杨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2万吨报废机动车、1万吨废家电和年粉碎8000吨废旧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报告表附图3及企业承诺函,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内存在待拆迁居民,报告表未将该处居民列入环境保护目标,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的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江苏绿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11MA1WD94J44)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陆元锋、主要编制人员徐加敏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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